《迎奥运首届互联网动漫大奖赛》已于“2005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正式拉开帷幕。
本届大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体育总局、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央电视台等机构的指导、支持下,正处于快速的推进过程中。
大赛进行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收到了鉴赏作品1000余幅,参赛作品900余幅。其中,来自鲁迅美术学院的视觉传达设计系、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等单位还专门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要求纳入了课堂教学,对学生们在进行作品创意、技术制作、音乐效果等环节进行卓有成效的针对性培训。
为了满足广大参赛选手参与的积极性,经大赛组委会相关领导商讨决定,动漫作品征集的最终截止时间从2005年的12月31日,延迟到2006年1月31日。
下面我们对参赛的一些要求再次说明一下:
参赛资格
1.所有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关心支持2008年奥运会的各个国家(地区)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以下简称“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2.参赛者年龄、地域、职业不限。
3.所有参赛作品保持原创。
4.参赛者必须真实详细填写报名表,以便评选和奖励,否则视为无效。
5.须完整填写赛事知识部分答卷,否则参赛作品无效。
6.参赛作品必须围绕赛事组委会所规定的主题创作,否则参赛作品无效。
7.每一位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参赛者分类
1.个人组——具有动漫原创作品的个人。
2.团体组——有动漫成熟作品且内容积极向上的公司及团体均可参加。
参赛项目
1.动漫创作作品:以奥运为主题,各项体育运动项目为动漫创作原型。
2.知识问答:奥林匹克常识。
3.知识问答:互联网知识。
表现形式
FLASH、动画类
奖项设置
1.凡参与培训经测试合格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培训证书。
2.凡参与本大赛的作品,无论是否取得名次,组委会都将为参赛选手颁发参赛纪念奖。
3.对于参与本次大赛组织、推广的单位,将评选出优秀者,并为其颁发 “最佳组织奖”、“特别贡献奖”、“最佳推广奖”。
4.个人奖包括:作品最佳个人创意奖、作品最佳个人制作奖、作品最佳个人音效奖、作品最佳个人人气奖。
5.团体奖包括:团体作品最佳创意奖、团体作品最佳制作奖、团体作品最佳音效奖、团体作品最佳人气奖。
6.另设:纪念奖10000名、幸运观众奖100名。